本报讯 从即日起,凡确诊为艾滋病或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的HIV阳性的南京籍市民,可申请接受免费药物治疗。申请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农村和城镇未参加医保等医疗保障的经济困难人员,即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五保户、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.5倍的人员;另一类是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和婴儿。申请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由区(县)卫生局开具同意其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的介绍信。申请人员凭介绍信到定点医疗机构南京第二医院进行登记,并与医院签订《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知情同意书》,详细了解治疗计划和服药时间,以及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等,医院凭该《同意书》到疾控部领取抗病毒药品,再发放给病人。
(来源:/作者:施卫 仲崇山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