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2日,警方突袭检查卖淫嫖娼活动时,在金牛区五里墩横街将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刘玉珍挡获,刘玉珍因此被处以收容教育6个月。这期间在一次身体检查中,警方发现刘玉珍竟然患有艾滋病。警方随后调查发现,刘玉珍有吸毒史,曾于去年4月20日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。戒毒期间,刘玉珍被查出HIV-1抗体呈阳性,这说明她是一名艾滋病患者。6个月后,刘玉珍从戒毒所出来了。但她竟不顾自己患有艾滋病,从事卖淫活动。到被挡获时,她已说不清和多少人发生过性关系。
因涉及隐私,昨日下午,金牛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。闭庭后,检察官告诉记者,法庭上刘玉珍一直低着头,不停抽搐。“我们问刘玉珍是否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?她回答不知道。”检察官说,“但据我们查实,她还在戒毒所时,戒毒所工作人员就告诉过她。这么重要的事,她不可能就忘记。”
主审法官说,检方指控刘玉珍“明知患有性病(艾滋病)的情况下,长期从事卖淫活动”时,刘玉珍没有提出异议。
随后,通过合议庭合议,法院当庭作出判决:刘玉珍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。

